《民办教育促进法》没有规定举办者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民办学校的行为的责任归属。但根据《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创始人为设立法人而进行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不成立的,长沙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法律后果由创始人承担;有两个以上创始人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第三人有权选择要求法人或者创始人承担因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长沙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民法典》第75条也对此做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设立公司,合同相对人请求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确认前款规定的合同,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长沙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不难看出,如果民办学校成立,其责任将归属于民办学校。如果私立学校未能成立,其责任属于主办者。但第三人有权选择举办者或民办学校作为责任主体。对于这点有不懂的,可以找专业的教育合规与风控律所进行咨询。长沙擅长教育合规与风控服务的律所有推荐的吗?长沙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
学校的责任有2个方面1.学校的责任主要是过错责任:从理论上讲,由于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校受到侵害时,不能要求学校根据监护关系承担本应由监护人承担的责任;从立法层面看,根据我国《《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第7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8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一般不适用于学校责任,但不能完全排除。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应限于法律的明确列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无过错责任包括职务侵权责任、产品缺陷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动物责任,只有中小学的行为构成上述责任时,才属于无过错责任范畴。学校作为法人机构,依法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几乎不构成上述责任。股权本质上是特定情形下的损失赔偿责任,不属于侵权责任范畴。因此,应当严格界定股权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只有当未成年学生为学校利益或共同利益受到损害,且双方均无过错时,学校才能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例如,如果学生**学校参加体育比赛或因学校的义务劳动遭受损害,学校的责任。很多时候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手册中都会提到这个。北京怎样做教育合规与风控服务教育合规与风控是办学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人性质明确界定为捐赠法人,对民办教育投资人具有颠覆性影响。未来,非营利私立学校的发起人将成为《民法典》规定的捐赠人。如果其权利在《民法典》第94条中有规定,则*有权查询捐赠财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执行机构或捐赠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决策程序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当然,主办方也可以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还赋予了发起人办学权、发起人变更权、制宪权、***任董事选举权。因此,如果主办方希望保留对未来创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话语权,学校章程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建议找一家专业做教育合规与风控的服务公司服务的原因。
教育机构是否可以单独扣除服务费,重要的是要了解服务费对应的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性质。普通教育培训合同下除教育培训外的其他服务主要有课程安排、、答疑咨询、课程管理等。这些服务与上课息息相关,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基本上,每次上课都伴随着类似的服务。它们是教育培训合同的从属义务,其主要功能是更好地实现教育培训合同的目的。因此,对于教育机构来说,已经发生的服务费已经包含在扣除的培训费中。尚未发生的服务费,因为尚未发生,消费者没有义务支付;已经支付的,因服务未发生,教育机构应当退还,这在教育合规与风控是要重视的。湖南源真所擅长教育合规与风控领域的服务。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这在投资者中已经根深蒂固。但由于教育行业相对封闭的性质,民办学校为很多交易“买”熟人,所以民办学校的尽职调查普遍没有受到重视,大多直接忽略了这一环节,以至于出现各种纠纷,如大额债务纠纷、招生承诺未兑现纠纷、学校所有权纠纷、校址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人事纠纷、主管部门处罚纠纷等,都会影响学校的运营。因此,在“收购”民办学校的过程中,必须对目标学校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涵盖所有权、办学许可证、校舍、财务合规、无形资产、劳务和人员、或有负债、广告、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公司等。教育合规与风控需要注意对目标学校进行尽职调查的必要性。源真律师事务所擅长教育合规与风控法律服务。浙江民办教育合规与风控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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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目标学校的接管整合,从教育合规与风控角度来看,要注意四个方面:一是做好资产盘活转移。需要根据保荐机构作出的财务清算报告和收购协议所列资产清单,对目标学校的资产进行认真核查和移交。二是做好目标学校经营权的交付。需要明确学校管理权交付的时间节点,制作交付学校印章、许可证、银行账户、档案资料、人员花名册等,并修订学校章程,以确保新赞助商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三是做好重要岗位人员调整工作。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时调整学校董事会或董事会成员、法定代表人、校长、财务人员等。调整人员时也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不得侵犯原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免影响学校的稳定。四是做好与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举办者变更后,要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争取新举办者的支持,继续办学。变更学校董事会或、董事会法定代表人、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并及时报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登记。长沙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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